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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评选的通知

日期:2014-04-22 10:56:57 查看:6198

                 杭科协〔2014〕18号 



             杭州市科协  杭州市农办 
        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杭州市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评选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市)科协、农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我市依托社会资源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这些基地在普及推广农作新模式、新技术,传播现代农业科技信息和先进管理办法,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上,显现了良好的示范效益。
根据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模式,今年将开展2014-2016年度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推荐、命名工作,并作为今后国家及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申报候选条件之一。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14-2016年度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二)基地有明确的推广产品或推广技术,并在基地的名称中有明显的体现,可以起到示范推广作用。
    (三)基地需具备一定的自有规模。种植类基地核心示范园区不少于300亩,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1000亩。畜类养殖基地,年出栏5000头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常年出栏1万头以上。禽类养殖基地,常年出栏不少于10万只,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常年出栏不少于50万只。水产养殖类规模在1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800亩以上。食用菌类年产100万袋以上。
    (四)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设备,如必要的授课教室、相应的教学设备、科技图书等。配备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
    (五)创办县级科普示范基地时间在1年以上,有一定的科普工作经费保障,能有效开展科普活动。 
    二、推荐名额
萧山区、余杭区及五县(市)各为2个推荐申报名额。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2014-2016年度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由所在区、县(市)科协会同农办组织实施。申报时应填写“2014-2016年度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由区、县(市)科协将初审材料汇总,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市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估及命名
    市科协在收到各区、(市)科协上报的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后,将依据申报条件与市农办共同进行综合评估。通过评估的基地由杭州市科协、杭州市农办联合发文命名。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区、县(市)科协、农办要高度重视2014-2016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评选工作,要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杭州市科协  陆敏霞;电话:85061160
    电子信箱:hzskpb@163.com
    杭州市农办:孙云;电话:85252133

  附件: 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杭州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杭州市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评选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