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2015年部门预算
日期:2016-04-08 12:19:46 查看:1746
一、部门基本情况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是由市级学会、协会、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科协和地方科协组成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和发展科技事业的助手。杭州市科协机关内设办公室、宣传联络部、科普部、学会部(国际交流部)4个部室。科协系统共有3家预算单位进行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家。具体为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
主要职能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知识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反对邪教、封建迷信和一切伪科学、反科学,揭批邪教反动本质;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等活动,提高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
(三)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做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创建工作;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科技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开展科学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政治协商,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五)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六)开展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接受委托承担基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等任务;鼓励兴办社会公益性事业,为科技人员、科技团体的科研活动提供服务。
(七)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加强与港、澳、台民间科技组织的联系。
(八)加强对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的领导和管理、服务,促进与其他社会群众团体的合作与联系;负责所属学会中的党建工作;加强科协组织建设。
(九)为科技工作者搭建学习、交流、互助合作等平台,并提供相关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教进社区等社会服务。
(十)普及低碳科技、展示绿色建筑、开展低碳学术交流和低碳信息传播。
(十一)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614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968.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18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6149.6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55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7.2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2.38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338.36万元,项目支出2811.2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60701科学技术普及类机构运行支出2728.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60702科学技术普及类科普活动支出1124.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3.2060703科学技术普及类青少年科普活动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支出。
4.2060704科学技术普及类学术交流活动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制学术期刊和学会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5.2060705科学技术普及类科技馆站支出836.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科技馆、站的支出。
6.2060799科学技术普及类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150.3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0.3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6.89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2100501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2100502医疗卫生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2100503医疗卫生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1.5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3.7万元,比上年下降9.1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9.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46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3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8.1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运行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
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是指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上缴
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之外的收入,主要包括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杂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
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附件:
1.2015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5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