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3-30 20:25:47 查看:9009
杭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科协〔2012〕21号
关于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属各企事业单位科协,各区、县(市)科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科协: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拓展为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批复》(杭政函〔2012〕124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自主创新和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成才,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倡和鼓励科技工作者在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等方面做出成绩,决定继续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2012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详见《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本次参评的学术成果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符合《办法》规定的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参评条件参见《办法》。
三、参评申报办法
1.参评申报以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市)科协,各企事业科协统一组织,原则上不受理会员以个人形式参评申报。
2.各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在2012年5月31日之前上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参评申请表》(含电子稿,见附件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区、县(市)科协和企事业科协申报的学术成果须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参评成果目录表》(含电子稿,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直接向市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以下简称评奖办)报送。
3.参评学术成果的作者需详细完整地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4)。申报表数量要求为:申报学术成果一等奖的一式五份,学术成果二等奖的一式三份,学术成果三等奖的一式一份。同时须交送材料一份(例如:学术论文类的须附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及目录,论文集须有正式刊号,外语论文须附中译全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参见《办法》送交材料)。
4.市评奖办对收集的参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交由相关的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各专业评审组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的初审初评工作,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参评论文目录表》(含电子稿,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一并交市评奖办。
5.各参评学会评审专业组推荐一、二、三等奖论文总篇数不超过申报论文总数的15%。其中推荐一等奖论文不超过5篇,二等奖论文不超过6篇,三等奖论文不超过15篇。
6.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专业组推荐的学术成果进行终审评定,经公示无异议,报杭州市清理规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后,报请市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请各个单位充分重视参评申报工作,抓好宣传动员和具体落实。参评申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联系人 高戎 电话 85061311、85061703
电子邮箱:hzkxxh@yahoo.com.cn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术交流 学术成果 评选 通知
抄送: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