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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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日期:2014-08-19 09:44:52 查看:3298

日前,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违规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30条意见”出台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最近,萧山区纪委就严肃查处了少数基层干部违规收受礼卡礼券问题,相关人员均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近期,市纪委还将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全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为此,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同时要求,要注重发挥“581”廉政专用账户的作用。各级党员干部严禁收受礼金礼卡礼券,对确实难以拒收的,必须在收到后的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或直接缴入“581”廉政账户(开户行为:杭州银行市府支行)。对不主动上交礼金礼卡礼券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中央和省、市各项规定要求,坚决克服等待观望、不以为然等侥幸心理和错误认识,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在防止收送实物的同时,还要盯住以提货卡、预付卡及异地提取等形式用公款送节礼的行为,做到露头就查,坚决刹风整纪,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把中央和省、市要求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欢迎群众监督举报。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址:杭州廉政网站“网上举报”。(摘自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