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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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日期:2011-03-03 10:07:40 查看:1247

为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明确2006—2010年我市科普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和背景
“十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团体认真履行《科普法》赋予的职责,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依法推进科普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科普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十五”期间,我市修订了《杭州市科技进步条例》,先后下发了《关于提高市民素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等文件,对科普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市和各区、县(市)政府建立完善了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科普工作领导;各级财政加大了科普经费投入,2005年,全市人均科普经费为“九五”期末(2000年)的3.24倍。
——科普网络队伍日益完善。“十五”期间,我市所有街道(乡镇)以上都建立了科学技术协会,配备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专兼职干部;市和各区、县(市)所属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380个,拥有会员10.3万人,成为科普工作主力军;全市建立了3000余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活跃在社区、乡村从事科普服务。
——科普阵地和设施巩固发展。截止“十五”期末,我市已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3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个,省级科普(示范)街道(乡镇)25个,287个社区获市级科普文明社区称号;全市已有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37个,各级农村科技示范户7500余户;作为全国“百城万米科普画廊”试点城市,至2005年底,全市已建成科普画廊(宣传栏)545个,总长度8128米。
——科普宣传教育和服务成效明显。一年一度的全市性“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和“科普日”活动已成为我市最具社会影响力、公众参与最多的两项科普大行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教进社区等“四进社区”已成为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品牌;农函大教育、中小学生科技节、社区科普讲座、《市民科普丛书》使上百万农民、青少年、城市居民从中受益。“十五”期间,全市实施“科技咨询”、“金桥工程”、“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项目1000余项,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5年底开展的杭州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结果为:当年杭州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为3.2%,与2002年我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的数据(2.9%)相比,高出0.3个百分点;与全省2005年同期数据(2.55%)相比,高出0.65个百分点,在我省各市中处于领先。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乡科普事业发展不够平衡,少数地区科普经费投入相对不足,科普场馆建设相对滞后;大众媒体科技传播节目数量不足,信息量不大;我市市民目前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指标与上海、北京以及国内一些同类城市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等等。因此,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动力。科技创新,以人为本,在全社会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不断提高市民的科学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实现《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加快“强市名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科普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杭州”为总要求,以提高市民科学素质为根本,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提倡科学方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科学、相信科学、依靠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努力实现全市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和公众科学素质的同步提高,推进我市经济强市、文化名城、旅游胜地、天堂硅谷建设。
三、总体目标
(一)着力提高公众科学素质。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增强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我市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5%以上,在全省保持领先,全国省会城市中位于前列。
(二)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围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突出宣传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使科普与终身教育体系的融合初见成效。
(三)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新建杭州科技馆一座,区、(县)以上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100个,乡镇(街道)科普文化活动站100个,社区(村)科普画廊(宣传栏)1000处。全市各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等大幅度增加。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构筑社会化科普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合作、市场发挥作用的科普运行机制,“十一五”期间,新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县、市)5个;省级基层科普示范单位100个。探索发展科普文化产业的形式和途径,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素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科普工作
依托和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技教育渗透到各个教学环节中。推进新科学课程体系的全面实施,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价值观及科学行为习惯的培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发展观和基本国情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科普活动。办好全市中小学生科技节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通过科技报告、科学探究、科技创新、科学考察等课内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逐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整合校内外科普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科技类博物馆和现有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加强现有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国防教育等部门新建若干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十一五”期末,市、区(县)两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超过100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分布合理的校外科技活动场所。
各级教育培训部门、有关院校加强对中小学科技课教师、辅导员的科普培训和教育,培养为科普实践提供理论指导的专业人才。各级科技辅导员协会切实担负起指导未成年人开展校内外科技活动的任务。积极倡导有条件的中小学聘请科技专家、学者担任校外辅导员。逐步建立全市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监测评估体系。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对农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的科普工作
强化农村科普教育。继续发挥好农函大、农广校、乡镇成校和其他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民素质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双学双比、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农村党员干部5万人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次,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培训25万人次。重点培育科技示范户1千户,辐射带动2万农户。
扩大农村科普宣传。坚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群众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伪科学,促进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传播。围绕科学生产和农业增收增效,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普及农业实用技术,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农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良好风尚。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110”、送科技进村入户等行之有效的做法,逐步建立科技宣传咨询服务的长效机制。
推进农村科普示范。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基层科普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发挥其引导、示范、辐射作用。到2010年,新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3个,省、市两级科普示范乡镇20个,科普示范村40个。
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整合农村科技、教育、文化资源,依托农村文化站、中小学、党员活动室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建设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十一五”期末,全市80%的行政村建成一个集宣传教育、健身娱乐、科普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和一处科普宣传栏(橱窗),以广播(电视)“村村通”为载体,让科普知识进村入户。
(三)按照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强化对城市劳动人口的科普工作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加强对第二、第三产业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课程内容,并列入各类职业资格审定和就业准入制度。优化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城市劳动人口教育培训网络。“十一五”期末,全市新增劳动力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科协、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营造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积极倡导产学研相结合,以“三百工程”(即“十一五”期间抓好100项“讲、比”竞赛重点活动、100个“金桥工程”重点项目,100个科技咨询重点项目)为抓手,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水平的提高。鼓励企业结合市场开拓进行科普宣传,将推介产品、培育消费群体和新技术的普及结合起来。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激励个人在职学习。发挥科技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以城镇社区为依托,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科普网站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四)以增强科学决策、科学管理能力为要求,促进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工作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编辑相关的科普读本,组织参加社会科普活动等,帮助他们掌握和更新相关的科技知识。
党校、行政院校将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在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的同时,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能力。
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中,逐步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五)不断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办好一年一度全市性的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和“全国科普日”,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
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结合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每年组织各具特色的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地球日、人口日、环境日、气象日、艾滋病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日,向公众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普及相关科技知识。
各类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动(植)物园、文物古迹等场馆设施,通过免费展览展示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原理及方法,引导群众参加各种科学文明健康的活动。有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高新技术成果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举办面向社会的科普讲座、科技咨询。
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培育、扶持有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对重大科普活动,有关传媒重点报道。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机构加强科普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放映;书刊出版、发行机构扶持科普书刊的出版、发行。
深化“科教进社区”活动。巩固城市基层科普组织,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办好城乡社区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栏和科普公益广告;充分利用社区学校、公园、图书室、活动室、计生室、健身苑等,举办面向居民群众的各类科普活动;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有组织地开展科普宣传教育。
不断推进城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10年,新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2个,省、市两级科普示范街道20个,科普示范社区50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科普工作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科普工作绩效作为“科技强市”的重要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发挥好各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科技行政部门对科普工作实行科学规划,进行政策引导,开展督促检查。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好有关的科普工作,在科技项目实施中加强与市民沟通交流。科协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也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二)完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科普工作环境。按照《科普法》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制订出台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各方面的优势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协作;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技术普及,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为科普工作提供充足的保障。将科普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在“十五”期末市和区、县(市)两级科普专项经费分别达到人均每年0.6元和0.8元的基础上,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到2010年,市和区、县(市)两级科普专项经费分别高于人均每年1.2元和1.6元。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科普基金或捐赠财产资助科普事业;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投资科普事业。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给予优惠。
(四)加快杭州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构建科技文化传播平台。把杭州科技馆建设作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重中之重”工程,抓紧规划选址,期内建成,对外开放。其他有条件的区、县(市)也要整合当地科教资源,建设科普场馆。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创办具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形成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科普阵地。
(五)实施激励措施,促进高素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科协和有关单位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定期予以表彰和奖励,努力建设一支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共同组成的、专群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采取具体措施,制定实行面向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宣传的专项激励政策,在职称、职务、分配、奖励等方面把科普与科研摆在同等地位,以吸引更多的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关心、支持、参与科普工作。把科普作品纳入“五个一”工程,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奖和图书奖、期刊奖、优秀音像制品奖等科普专项奖评选,注重培养从事科普宣传的记者、作家、编导、主持人、出版家等,为繁荣发展科普宣传事业提供人才资源。在高校设立科学传播学专业,培养专业化科普人才。
(六)发展科普文化产业,探索科普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开拓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文化产业的新形式、新途径,大力发展科普旅游、科普会展、科普文艺、科普动漫、科普游戏策划等新兴产业,把科普与旅游环保、文化艺术、休闲娱乐等有机结合起来,融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为一体,形成科普文化产业的聚集。积极培育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的出版发行产业,有计划地选择重点题材,推出一批高水平的科普文艺作品,开展优秀科普文艺作品的展演、展映、展播、展示。
(七)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做好科普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和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养调查,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对照有关科普政策法规实施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