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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杭州生活品质作出新贡献的意见

日期:2011-03-03 11:13:52 查看:1221

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城市
提升杭州生活品质作出新贡献的意见

2008年4月3日)
(市委2008 7号文件)

 

        推进自主创新、推动和谐创业、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是我市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必然要求,是引领和支撑杭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为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动员和组织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1、进一步明确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历史责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全局、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已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打造“天堂硅谷”、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决定》(市委〔2006〕11号),制定了《杭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使杭州成为稳居省内首位、跻身全国一流、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科技强市,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天堂硅谷”,成为创新氛围浓、创新环境优、创新实力强的创新型城市。杭州的发展要以“和谐创业”为基础,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关键,以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为目标。杭州要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必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建设创新型城市这一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和谐创业”,推进科技创新与进步,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迫切需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广泛参与、艰苦劳动和创造性实践,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创造性。科技工作者是科学技术的研发者、创造者,是自主创新的实践者、承担者,是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企业自主创新中具有较高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政治觉悟的先进群体,也是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必须承担起开拓先进生产力和传播先进文化的历史重任,自觉站在时代前列,发扬爱国奉献、勇于创新的优良传统,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积极投身“和谐创业”,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伟大实践,为把我市率先建成创新型城市和“生活品质之城”而奋斗。

2、高度重视科技工作者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新贡献,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科协等人民团体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政府是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导力量,要善于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作为弘扬自主创新精神的先行者、建设创新文化的开拓者、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促进者、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和高尚道德情操的践行者的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促进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责任意识。要加大对各项科技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各项科技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党政部门要与科协等人民团体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商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思路与对策。要把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地各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目标考核范围。

二、努力发挥科技工作者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3、积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按照我市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研究和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形成一批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健全科技工作者参与决策的咨询制度,调整和充实市科技(经济)专家库,积极吸引国内外专家和吸纳本市先进科技工作者及大型企业、集团总工程师等高层次科技工作者进入市科技(经济)专家库。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考察、科学论证、技术咨询等活动,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加强与国际科技社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海外智力为国服务。

4、积极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深入企业和生产第一线,开展科学论证、课题研究、技术攻关、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等技术创新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注意把研究开发和企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与集成创新,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贡献智慧。企业要鼓励科技人员以持股、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经营与技术管理。优先实施以企业为主承担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引导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为我市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技术支持。 

5、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理念,深入农村第一线,运用科技手段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服务。要深入实施“科普惠农”计划,积极开展农函大培训、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工作,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下乡、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等活动,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全面提高科技进步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份额。加大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服务。加强科普宣传,开展反对愚昧迷信等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6、积极为创新文化建设提供科学引导。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础性社会工程。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己任,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深入基层,贴近实际,切实帮助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外来创业务工人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积极探索把科研和科普紧密结合起来的新路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优秀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每年要拿出一定的时间,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积极参与科技服务和“科学大讲堂”等科普活动,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公众示范创新行为,展示创新成果,传播创新文化,为自主创新奠定社会基础。

三、切实加强科协组织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建设

7、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带动作用。科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杭州生活品质作出新贡献的重要任务。全市各级科协组织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浙委〔2003〕2号)和《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科协作用的意见》(市委〔2003〕12号)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要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开展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开展“高科技产业化交流”、“金桥工程”、“厂会协作”和“讲创新、比敬业”等活动,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要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政协组成单位的作用,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人才荟萃、网络健全的独特优势。完善科技工作者建议制度,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强政策咨询,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8、切实加强各级科协的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的群众工作、国家的科技工作和全面提高公众科学素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科协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认真解决“有钱办事、有人办事”等重点问题。要加强科协工作力量,科协与科技局合署办公的,应配备与之相应的工作人员。要充实科协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要加强乡镇(街道)科协建设,进一步落实科协秘书长待遇问题。要重视科协优秀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重视科协机关工作人员的交流,以调动科协干部的积极性,增强科协组织的活力。

9、巩固发展企事业单位科协组织。建立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科协,积极发展企业科协。条件未成熟的企业可加入科协团体会员。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科协工作的扶持力度。凡建立科协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年人均科普经费不低于100元,科技人员活动经费年人均不低于300元标准税前列支,专门用于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讲创新、比敬业”、“金桥工程”、学术交流、“厂会协作”、鼓励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工作。凡科协会员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配备专职科协工作人员,科协秘书长享受本单位中层干部待遇。

10、努力加强各类学会组织的建设。科协作为科技类学术性团体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所属团体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职能。要加强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的组织建设,推动学会改革。要重视发挥学会在科技成果评定、科技人员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科技工作者参与决策的咨询制度。支持学会承接相关科技调研课题。支持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支持学会适应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办新的社会服务项目。支持学会开展学术交流和继续教育活动。重视发挥学会等科技团体在技术职称评定方面的作用,重视从学会等科技团体选拔专家参与技术职称评定。学会的挂靠单位,要在人员、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积极支持学会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学会秘书长的培训,努力提高学会秘书长的综合素质。积极争取国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建立学会管理基金,由科协管理,专门用于对学会活动的支持。要注重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区、县(市)和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四、继续加大对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    

11、继续增强对科技创新的财政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人才工作的投入,继续增加科普活动专项经费和学术交流专项经费的投入。市和区、县(市)科普经费投入幅度必须与科技经费投入幅度一致,高于同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到“十一五”期末,市和区、县(市)两级科普活动专项经费应分别高于人均1.2元、1.6元以上,并将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数纳入各地科普经费人口计算基数。设立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专项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以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市财政要按当地科技人员总数年人均高于5元的标准下拨学术交流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科目,并逐年增长。完善对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区县(市)和区县(市)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科技团体开展技术评估、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科技中介活动,经认定为公益性的科技中介机构,可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其进行财税管理。新办的各类科技中介免征两年所得税。    

12、增强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深入实施《科普法》,切实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十一五”期末,建成“国内一流、省内领先”的杭州科技馆。有条件的区、县(市)要把科普场馆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常年向公众开放,同级财政应给予补贴,使其正常运行。各地要创造条件,努力为科技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提供活动场所。要努力办好杭州市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有条件的区、县(市)也要建立科技人员活动中心,切实为科技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提供服务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实用的要求,建设相应的科普教育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建设和提供科普活动场所。杭州市科技信息(文献)数据库、知识产权数据库、标准数据库等公共信息资源要免费向科技工作者开放,大型仪器共享等市级公共技术创新平台要优先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测试等服务。  

13、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贡献实施目标管理,重视从科技人员队伍中评选杭州市杰出人才和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职称、资历、身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鼓励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修订和完善《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加大奖励力度,优先奖励在自主创新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及科技工作者。加大对获得“杭州市科技进步奖”、“杭州市青年科技奖”等科技奖项的奖励力度。

14、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交易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牢固树立没有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就没有自主创新的意识,重视和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制度,明确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予以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对专利申请授权的资助额度,鼓励和推动专利产业化。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杭转化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予以奖励。完善科技工作者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15、关心科技工作者的成才成长。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工作,把培养和凝聚科技人才特别是优秀拔尖人才作为做好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新一轮“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积极实施“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聘请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级专家到我市企业、科研院所专职或兼职主持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断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注重在科技工作第一线发现、举荐和培育优秀科技人才,特别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完善制度,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杭创业。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发挥“大院名校”的科研作用,加快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科技人才提供实施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大力支持和引导优秀科技人才到企业工作,鼓励和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要重视和关心学有所长、经验丰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他们对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的传帮带作用。做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抓好国家、省对企业退休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养老金方面的政策落实。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和完善职称评审制度。继续认真做好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疗休养工作。

16、营造创新活动的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全社会确立创新导向,弘扬创新精神,培育创新意识,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宽松自由、团结协作的创新氛围。加强科技创新典型宣传,各级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公共网站等媒体要加大对科技工作者的宣传力度,通过设立科普科技类专题、专栏、专版或频道,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表彰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营造重视科技、重视科技工作者的良好氛围。鼓励发展科普原创作品,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机构应加强科普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放映,书刊出版、发行机构应扶持科技、科普书刊的出版和发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振奋精神、扎实苦干,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创新实践中多出成果,建功立业,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杭州生活品质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