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31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杭科组〔2017〕1号
各区、县(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市科普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贯彻中共杭州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中科院、国家能源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7〕37号)要求,拟于9月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第31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6-22日。
二、活动主题
创新驱动发展,科学破除愚昧。
三、活动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助力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落实市委创新驱动战略重要决策,突出主题,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策划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动员全社会和全民共同参与创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展开。
(一)围绕贯彻《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组织开展一批基层科普活动。以提高各类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为目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流动科普馆进基层、“科普益民”社区行、青少年科普实践、大学生科技创新、创新讲堂、VR科普、科学秀进基层、科普电影展播、防邪教系列宣传、寻找科技的味道等,广泛开展基层科普活动,做到活动内容丰富多样、重点突出;活动形式上重心下移、不断创新。特别是乡镇、街道一级,要按照杭州市科普条例规定,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周主题活动。科普周期间,杭州市科普社会责任评估试点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二) 围绕热点问题,打造一批科普活动品牌。对当前社会上关注度较高的人工智能、环境保护、海绵城市、生物制药、新材料、食品安全、应急避险、大健康等热点问题,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及时解疑释惑,提高公众的科学认知水平。邀请中科院老科学家科普演讲团、中国科普作家协会深入基层开展科学传播活动;社区科普大学开展社区数字化科普系列活动;开展电视访谈活动。开展走进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行动。开展杭州市第七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知识竞赛、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第四届科学素质提升网络知识竞赛、杭州市第2届科普微视频大赛、第2届科普剧大赛、首届科普讲解员技能大赛、网上农民科学素质竞赛等,开展反对邪教系列活动,推动科普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 围绕补强农民科学素质短板,推进一批涉农技术和讲座进农村。组织杭州市涉农科普讲师团、杭州市博士生服务团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讲堂和技能培训、博士后农村行活动。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组织科技专家赴基层服务,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基层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结合基层实际,开展科普讲座、技术培训等科普活动,将科普带进基层,斩断愚昧言论的传播渠道,提高公众科技认知。
(四)围绕科普信息化,推进一批优质科普资源落地应用。深入开展“科普文化进万家”和“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活动。面向城乡基层开展科普文化系列主题活动,推进基层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完善“科普中国社区e站”,“科普中国乡村e站”、“科普中国校园e站”,将科普中国内容套餐等科普信息资源,定向精准地送达目标人群。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移动多媒体等方式传播科学知识、科技成果。选取一批优质科学视频进公交进地铁进楼宇。依托杭州市电视台及新媒体传播“崇尚科学、远离邪教”等公益广告及反邪教微电影。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结合部门、单位职能和杭州实际,围绕全国科普日和科普宣传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各市级学会要针对社会重大事件、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发挥学会优势,广泛开展专题科普活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和高新企业要积极推出与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活动,如博物馆、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组织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参观体验,激发公众创新意识。企业科协要积极组织职工科学素质提升活动。各乡镇、街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2020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任务书》要求,要认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周主题活动。各区、县(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对辖区乡镇、街道开展科普周活动加强指导和督促。
(二)厉行节约,务求实效。要充分发挥科普专家、科普志愿者作用,突出基层需求导向,围绕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活动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相关要求,破除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加强网络、新媒体宣传,组织各级各类媒体记者针对重点内容开展采风活动,加强深度报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和参与,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四)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主标题——2017年×××区、县(市)(学会、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科普宣传周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区、县(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协)、市级学会及有关单位及时汇总本地本单位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在
2.为全面展示全国科普日和杭州市科普宣传周活动开展的成效,突出活动的普及性与参与性,各相关单位在组织活动的同时,可通过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平台及时上传当地活动的新闻、图片、海报、视频等有关材料。
3.全国科普日活动和杭州市科普宣传周结束后,区、县(市)科协和相关市级学会要做好数据汇总和活动总结工作,提交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并在线对优秀项目进行推荐,推荐的优秀项目包括“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2017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见附件3、4)。今年将继续加大对网络在线传播活动的考核表扬力度。
4.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地可自行登录“e享科普日”(www.kepuri.org)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一)各有关单位筹划的重点活动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电子邮件)请于8月25日前报送市科协。
(二)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于10月15日前报送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表(包括总结、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和活动统计表。杭州市科协择优向上级科协推荐“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2017年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
(三)相关材料:市级学会报市科协学会部,其他单位报杭州市科普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
(四)重点活动登记表、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表和活动统计表电子稿下载地址在市科协官网文件资料栏目。
(五)联系人
1.市科协科普部余志金,电话(传真):85061067,E-mail:1905863243@qq.com。
2.市科协学会部姜彤,联系电话:85156105,E-mail:hzsxhb@126.com。
附件:1.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2.2017年全国科普日网络在线活动登记表
3.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4.2017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