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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协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的意见

日期:2018-03-08 12:38:34 查看:21571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科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管局、科协,大江东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局:

  为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需求,根据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浙食安办[2017]3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45号),为加快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是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社会共治的实践平台,是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作为一项惠及群众的基础性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专题研究,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共同建设好、维护好、运用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推动科普工作社会化、群众化和常态化。

二、协同推进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

为充分发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科协组织的资源互补优势,经协商一致,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决定在科普教育基地、基层科普场馆(站)、科普宣传栏(橱窗)等方面加强协同,共同推进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

(一)由市科协和各区、县(市)(管委会)科协建设的以食品健康、生命安全等为主题的基层科普场馆(站)、食品药品相关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赋予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功能,纳入全市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基地(站)序列,相关展品和宣传资料由当地市场监管局提供;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区、县(市)(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建设的各类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展示中心、基地(附件1,纳入基层科普场馆序列,通过“科普中国”网站、APP、微信、微博,大力宣传包括食品药品在内的众多科普知识,推进“科普中国”优质科普资源的推广应用。

(二)市科协在每年6月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宣传月”统一在全市的科普宣传橱窗张贴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版面设计,由各区、县(市)(管委会)市场监管局负责印刷,各区、县(市)(管委会)科协予以支持。在日常,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联合制作食品药品科普资料,供各地查询下载。

(三)建立重大食品药品事件科普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各级市场监管局、科协建立健全相关专家资源库,对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及时向市民解疑释惑。

三、协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的措施要求

(一)加强沟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科协要加强沟通联系,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共同研究方案,共同组织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科协组织要发挥好基层的科协网络作用,促进活动室、宣传栏建设中资源共享。

(二)拓展功能。对科协建设的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详见附件3)和基层科普场馆(站),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逐一与当地科协研究,在201810月底前完成食品药品宣传标语、读本、宣传册、图片、视频等资料增加和功能拓展并及时更新,使之符合《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2015]6号)要求。对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区、县(市)(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建设的各类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展示中心、基地,各地科协要逐一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在2018年底前完成“科普中国”相关内容的落地应用与传播。凡符合有网络、有终端、有场地、有人员、有活动的“五有”标准的,要统一设置“科普中国”标识,作为科普中国e站。

(三)落实经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科协要根据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实际,逐步提高科普宣传经费的投入水平,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宣传橱窗展板的印刷。

(四)强化督查。市市场监管局已将科普宣传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对各地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内容,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各单位要在大力推进建设的同时,定期对科普宣传站的管理运行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有序推进科普宣传站健康科学发展。

  

 

 

附件:市场监管部门、科协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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