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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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对象选取结果的函

日期:2023-12-18 16:05:22 查看:2337

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科普责任评估的通知》(杭科协〔2023〕62号)有关精神,近日,在杭州市科协业务部门和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林壹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利用计算机抽样软件随机选取确定了本次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受评对象。现将抽取有关情况和结果函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类型

本次评估对象主要为以下八类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组织机构。

(一)市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学会)等;

(二)市级科技科普场馆、科技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

(三)在杭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等;

(四)市属中小学校;

(五)市属医院等医疗机构;

(六)市属企业、园区等;

(七)市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

(八)公园、机场、车站、码头、地铁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等。

二、抽样原则

评估对象选取恪守《调查行业工作准则》,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合理的调查原则,秉承“合法合规、科学代表、公平公正、操作可行”的理念执行。

合法合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调查相关法规,以《杭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杭科协〔2017〕3号)等为依据,选取本项目的评估对象。

科学代表,遵循统计抽样原则,以评估对象分布特征为依据,科学选取有效评估对象,以此达到样本评估结果代表总体结果的评估目标。

公平公正,以独立第三方身份,秉承公平公正、同一尺度原则,采用计算机软件进行随机抽取,杜绝人为干预,确保评估对象选取过程公平公正、客观真实。

可操作性,在统计相关理论指引下,着眼客观实际情况,第三方机构以其专业性科学选取受评对象,确保评估执行操作性强、精度高,有效满足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样本框来源

本次评估对象样本框中的样本主要来源于第三方专业机构长期以来在相关领域储备的评估工作对象名单,少部分来自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和区、县(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整理上报的对象,合计共2777家单位和组织。

四、分层随机抽样

(一)分层。根据八类评估对象特点,分别选取行政区域和评估对象作为分层标识,即将区、县(市)或评估对象类型作为第一层级的抽样框。

(二)随机抽样。首先将样本框中的单位、组织、机构名单等导入计算机抽样软件,然后根据分层标识,逐个进行随机抽样。八类评估对象,每类先各抽选10家单位受评(现场核实发现有2家单位已经注销)。考虑到样本框中可能还存在个别单位撤或并、转等变更,或不具备基本的评估条件等客观因素,为确保本次评估可操作且每类最终参评单位不少于10家,再随机抽选了3家单位作为备选样本。具体80家受评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22家备选单位详见附件2。

五、自评事项

请各受评对象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评估自查表(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科普责任评估的通知》(杭科协〔2023〕62号)附件4)纸质盖章件寄浙江林壹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耿丹华,或盖章PDF文档发电子邮箱58648709@qq.com(备选单位暂不要求自评,将结合评估工作实际另行个别通知),并请积极配合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联系人:

杭州市科协,许志军,电话89587228;

浙江林壹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耿丹华,18658863742。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新天地T1-13楼C06室。


附件:1.2023年度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受评对象名单.pdf

            2.2023年度社会科普责任评估受评对象备选名单.pdf


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18日